垃圾分类的条例处罚_动真格!垃圾分类条例实施一周,宁波立案30起,处罚6起!

10月1日至7日,宁波城管部门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专门法。 城管部门对接到“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了审查,但由于多个部门和个人逾期未改正,因而立案。 其中,个人立案14件,部门立案16件,处罚决定6件。

国庆节期间

宁波发出的第一张罚单情况

垃圾分类的条例处罚

曙红开出了针对个人的第一张罚单

10月1日上午,曙区综合行政执行局江厦连队以“服代理惩罚”的方式制定了全市首个个人垃圾未分类行为并进行了调查。

当天上午9点左右,江厦连队的执法人员在巡视中发现小沙泥街的38号生活垃圾集中投入的料理垃圾箱中投入了食物残渣、塑料袋等生活垃圾,立即进行教育劝告,命令修改期限。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发现男性没有将垃圾分类投入自家楼下的垃圾箱,其行为违反了《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16条第1项的规定,连队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

垃圾分类的条例处罚

考虑到新条例的实施第一天,当事人书面申请,自愿参加社区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连队根据条例第51条的规定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大西开出了第一张个人用户的违车票

10月1日9时45分左右,大西市开发区综合行政执行局首次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10月1日,大西市开发区综合行政执行局执法人员依法在辖区内实施垃圾分类专业执法检查,合计执法人员共出动10馀人,检查全区30多家商店、8家居住区。 检查过程中,对5户未按规定分类投入生活垃圾或拒绝纠正的个人,当场提交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垃圾分类的条例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人表示今后将按照《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规定合法投入生活垃圾,自愿申请参加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的社会服务,法律执行人不按照条例第51条的规定处罚违法行为人。

郴州开出了第一张单位的罚单

10月1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白鹤连检查到飞跃广场,发现某宾馆未按规定正常使用和保持垃圾收集站清洁卫生,该收集站地面堆积10袋左右垃圾,垃圾收集站现场肮脏。 有的餐饮企业因不按规定维持垃圾收集站的正常使用和清洁卫生,该垃圾收集站的地面堆满塑料袋、树叶、泡沫箱等垃圾,垃圾收集站的现场很脏。 执法机关当场向两机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整改。

垃圾分类的条例处罚

垃圾分类的条例处罚

当天白鹤连按要求进行了修改,当事人发现没有按要求完成整体。 鄞州区综合行政执行局以上述两个机关垃圾分类责任区负责人未按规定维持垃圾收集站的正常使用和清洁卫生为事件立案,10月3日各提交了7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统计,国庆长假期间( 10月1日至7日),宁波市中心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6999人,居民区物业服务企业1536人,检验单位事业单位243人,检验企业单位959人,检验个人商业街7838人,检验个人6247人,检验运输企业114人, 检查处分企业26人合计教育劝告个人8753人,部门3275人,命令个人627件,部门500件,个人立案14件,部门立案16件,处罚决定6件,执法宣传7316次,宣传部门和个人20611件。

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

垃圾分类不正确有什么处罚?

根据条例规定,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纠正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形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纠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无法及时处理粗大垃圾、装修垃圾、绿化垃圾或者装修垃圾的,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纠正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部门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资料来源:宁波市综合行政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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