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辽宁沈阳地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火灾由低蔓延至高处。 消防员赶到现场时,离大楼最近的消防车的通道被车辆堵塞,怎么也进不去。 拥堵的车主被提问后,不仅没有搬车,还说:“楼上发生火灾是和我有关吗?” 环顾各地,消防车道被堵塞的问题,消防队长期受苦。 ( 12月17日法制日报)
不能总是在眉毛着火之后才想起消防通道是多么重要。
今年防震减灾日前后,紧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组织各地消防部门展开“生命通道”巡逻。 巡逻的结果不乐观——违反停车规则的车辆,老板后面的地板锁,成了拦住消防车的“拦路虎”。 许多媒体在2015年报道消防车通道被堵塞时,引用了全国各地发生重大伤亡的火灾事故,80%以上的消防车通道被堵塞。 转眼三四年过去了,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在血和火的教训中似乎没有减少。 以上海为例,今年有关消防车通道的申诉也有3800件以上。 寸土寸金,特别是停车场抓住肘部的市区,消防署被私家车吞噬的情况可以说很多。
堵塞消防通道本身是十分危险的,更危险的是面对这种危险的淡然和偏倚。 “楼上的火灾和我有关系吗? ’这种心情恐怕并不少见。 仔细想一想,这虽然缺乏业主的公德心,但不得不说的是,软弱的执法和惩罚条例也使这种违法现象变得傲慢起来。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企业有占有、堵塞、关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责令纠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纠正拒绝纠正,强制执行,必要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个人有关闭占有、堵塞、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私家车堵塞消防通道等与人命有关的坏事,虽说是“依法”但只有五百元罚款,也没有减分的附加条款,这种力量和“痛感”如何吓唬任性的主人呢? 更何况,纸张罚款落地的时候,可能会打很多折扣。 此前,深圳龙冈区业主将汽车在公共绿化带停车3小时,执法人员根据当地《绿化条例》的规定,发行了3230元的罚单。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堵塞消防通道,如果停留在公德自觉和五百张违章停车票的威慑力之上,消防通道为什么会变成“停车场”的混乱呢
有解无解,无论如何也要求解。 只注意“消防通道,禁止停车”一词,显然并非公共管理现代化的常态。 另一方面,汽车位置的差距必须“疏远”,任性堵车的惯性必须“治”。 住宅区房地产负责自卫,维持消防通道正常通行。 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不动产公司因为无法确保消防车通道而承担责任的例子不少。 更重要的是,交管等执法部门必须提高惩戒力,通过罚款、扣分等处罚方式来表现法治的威严。 总之,在法律和执法水平上不能继续习惯堵塞消防通道的私家车。 (邓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