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发表了《关于进一步搞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北京青年报记者报道,“意见”支持外商投资的新开放领域。 全面废除中国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 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待遇。 《意见》继续减少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除负面清单中未包括的限制措施,保障开放措施有效实施,持续提高开放水平。
值得一看的地方
减少外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的准入条件
“意见”建议全面取消对中国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限制,丰富市场供应,增强市场活力。 减少外国投资者设立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数量型准入条件,取消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外资法人银行、分行的总资产要求,取消外国保险证券公司在中国经营保险证券交易业务的经营年限、总资产要求。
“意见”指出,扩大投资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机构的股东范围,取消中外合资银行的中国方面唯一或主要股东应当是金融机构的要求,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设立保险类机构。 支持继续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办理外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设立和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 2020年取消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持股率不超过51%的限制。
看点二
保证内外资新能源汽车享有同等准入待遇
“意见”指出,优化汽车领域的外资政策,各地区应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的市场准入待遇。 修订轿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点的并行管理方法,外方和中方合资伙伴协商一致后,允许外方在中国投资的整车企业之间转让点。
《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应着力提高市场公平性,及时纠正违反公平竞争的做法,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 统一内外资建筑业企业承包业务范围。 完善外国投资者网络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经营等业务规定。 坚持与内外资机构同等待遇原则,实施强制产品认证机构资质审查。 增加化学物质物理危险性鉴定机构的数量,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置限制条件。
看点三
向自由贸易试验区转让更多批准权限
《意见》指出,应提高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 支持地方和部门着眼于市场主体的期待,提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先试相关深度改革事项,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对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转让更多省级经济管理审查许可权,特别是投资审查许可、市场准入等权限。
“意见”同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建设有条件、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品牌化招商平台。 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专业化,提供全流程服务,着力培养推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领导企业和产业链核心企业。 在有发展需求、符合条件的中西部地区,优先增设综合保税区。 切实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可审查”、“网络+政务服务”和“最大一次”改革,创新完善企业服务体系,构建一流经营者环境。
看点四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跨越人民币边境扩大使用
“意见”支持尽快采取具体措施,扩大外商投资企业跨境使用人民币。 扩大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范围。 企业推进外债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自主借用外债模式,降低融资成本。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依法用于国内股票投资。
《意见》指出,支持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派遣创新型创业人才、专业技能人才到中国,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限制。 对于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通过中国高中毕业证书申请2年的个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证。 已连续两次申请工作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在第三次申请时可以发放5年有效期的工作居留许可证,优化外国人向中国申请就业许可证的程序。
文/本报记者张鑫统一/馀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