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稳定猪的生产,保障市场供给,我市对规模的猪场提供临时贷款,符合条件的猪场可以向区农村部门申请。
前几天,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关于规模猪场贷款贴现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规模猪养殖场的扩建和新规模猪养殖场的建设和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现。 具体来说,每年800到5000头规模的猪场贷款给予2%的折扣补助,折扣期间为2019年9月20日到2021年12月31日的年份,5000头到3万头规模猪场贷款给予2%的折扣补助,每年3万头以上规模猪场贷款给予3%的折扣补助

《通知》要求养殖企业在贷款发生的第二年1月10日前向地区农村部门申报当年贷款资金( 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贷款利息应于2020年1月10日申报)。 申报折扣资金时,养殖场应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发票、结算单、还款单等复印件,并按银行专用印鉴。 规模猪场年出栏数实证资料应当提供区动物卫生监督单位签发的年出栏生猪产地检疫数证明书。 特别强调的是,领取财政补助金规模的猪场必须符合环境标准。
发放资金有严格的审查程序。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现资金的企业,经过一次调查,贴现资金将被全额回收,依法进行严格调查。
文章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