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工作指导组办事处发出通知支持“丝绸之路海运”发展政策措施(第一批)。
福建省海丝〔2019〕10号
沿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
为了支持“丝绸之路海运”的创新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支持“丝绸之路海运”发展政策的措施(第一批),现在印发,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核心区建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9年12月9日

支持“丝绸之路海运”的发展政策措施(第一批)。
为推进“丝绸之路海运”的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带一路”国际贸易综合物流服务平台,为推进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区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政策激励
福建省人民政府《加快港口发展行动纲要( 2014—2018 )》(福建省政府〔2014〕31号)、中国共产党福建省委员会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深化港口体制改革的意见》(福建省委员会办公厅〔2015〕3号)在集装箱运输和航道培育支援政策实施后,将其纳入“丝绸之路海运”路线
(一)鼓励新设集装箱国际航线;。 福建沿海港运营集装箱国际航道(港澳台湾除外)一年以上,对福建沿海港每年开始一定航行的航运企业增加新航道给予一次奖励。
(二)鼓励集装箱国际转播;。 经福建沿海港口国际中转集装箱中转运输量同比增长幅度,对当年完成中转运输量达到一定规模的航运企业(指实际承包货物)和中转港码头经营者(不包括最初卸货码头企业和最后装船码头企业、中间港内转运码头企业)等
(三)鼓励转播集装箱对外贸易内支线;。 经福建沿海港转播的外贸内支线集装箱转运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相应,对内支线航运企业和出发港或目的港码头经营者给予了部门奖励。
(四)鼓励集装箱海铁运输;。 根据福建沿海港进出口的海铁运输集装箱数量,分级鼓励实际承包海铁运输集装箱的货物公司(按货物运输单上的公司)。
上述四项鼓励,对符合条件的港口航运物流企业实施内外资同等待遇(不包括生产型企业),由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并执行实施细则。
二、加强金融支持
建立政银企业合作平台,加强协调,争取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等“丝绸之路海运”发展提供融资服务支持。
(一)加强融资支助;。 鼓励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积极运行相关政策,为经营“丝绸之路海运”路线的航运企业提高建设、采购、租赁船舶融资支持力度,为燃料、消耗品、船用设备和集装箱等日常运营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 鼓励从事“丝绸之路海运”的国有港口、航运企业积极取得国家丝绸之路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东海上合作基金的支持。
(二)加强金融服务。 在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基础上,鼓励通过信用证、保险状、长期结算汇率等金融工具,为从事“丝绸之路海运”的航运企业开展国际路线业务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三、大力降低本插件
进出福建沿海港口集装箱货运行政事业性费用和政府价格服务费用进一步降低,促进港口物流集聚和“丝绸之路海运”发展。
(一)减免港务费;。 中西部和周边省经福建沿海港进出的货物,免除货物港务费。 陆港在报关、咨询箱、退税、提单发放、仓库、运输、货箱返还等方面发挥“一站式服务”功能,对内陆地区通过福建省内陆港出口的集装箱免收货港服务费。
(二)减免道路运费;。 关于从福建沿海港卸船运输外省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高指《关于扩大高速公路差别化费用试行的通知》(福建省交通规则〔2018〕78号)等有关规定减少车辆通行费。
(三)降低铁路运输成本;。 推进铁路运输企业与港口、物流园区、大手工矿企业等合作,开始出门建立投递网络,提供物流服务,为大客户提供优惠政策。
四、推进报关便利化
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有效减少福建省口岸报关费用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政府办公〔2018〕88号),持续提高口岸报关效率和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一流口岸经营环境,促进“丝绸之路海运”发展。
(一)提高港口服务效率;。 在厦门港、福州港制定“丝绸之路海运”港口服务标准,不断提高,为“丝绸之路海运”航线包括的船舶和“丝绸之路海运”级集装箱提供优于普通航线的服务。 加大港口码头企业投入现场、设备、人才、信息化系统,加快夜间作业辅助设施建设,保障港口24小时作业,到2019年底全面实现集装箱设备无订单化、海上提单电子化、口岸作业无纸化。
(二)优化海铁联合监督管理模式;。 推进一体化报关管理,建设“丝绸之路海运”多联运物流监督中心,除在港实施检疫和检验的商品、运输工具、包装容器外,实施多联运一次申报、运输地(出境地)一次检验,直接开放替换地不改变密封状态。
(三)全面实施海关通关工作;。 为符合“事先申报”的企业,事先进行发票审查和货物运输工作。 在进出口环节需要验证的监督证明书,除因安全秘密等原因不能接入网络的4种以外,均实现网络检查。
(四)推进税收征管方式创新。 推进“税电支付”、“自报自缴”、“总结征税”等税收征管模式创新措施,扩大“同业联合担保”、“银关融”等第三方信贷担保,进一步推进保险公司参与的“关税担保保险”关税担保业务模式。
(五)实行“自愿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 “事前申报”修正了进口日、出货、配送等原因变更了运输手段的情况下,寻找不影响企业信用的处理方法。 进出口企业为“四自一简”等业务模式,认定违反海关监督规定的行为在海关积极公开的,可以减轻或依法减免处罚。 实施“先放后改”,不取得执照,不征税,只处理检查后改票的报关单,允许修改报关单的数据。
(六)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3.0版建设。 将单一窗口与国内相关金融机构和海外仓库、市场采购等新行业进行对接,将服务功能从一般贸易扩展到跨境电商、金融、邮件、快递品、海关特殊监督区域和场所等,将运输工具报关服务功能从船舶扩展到飞机、铁路、公路,到2019年底将主要国际贸易环节、 实现了主要运输工具、主要进出口商品“全权复盖”,实现了访问、一次提交、一次检查、一次跟踪和一站处理。 加快实现税务登记表银行方面、外汇局方面的在线检验,提高银行、企业及个人服务贸易对外支付业务的便利性。
(七)建设智能物流平台。 据“单一窗口”收集码头、船公司、船舶代理店、客户、码头、物流公司等港口物流参与者的相关信息,到2019年底实现报关与物流业务合作、数据共享,推进码头智能工作流程的重建和证书无纸化。
(八)加强国际海关合作。 推进与相关国税关的“信息交流、监督相互认识、执法合作”、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多边合作。 加强跨境监管工作日和工作时间、程序和程序协调,探索共同监管。 深入实行海关“认证经营者”( AEO )国际相互认识,建立AEO制度,推进与有意志的“一带一带”国家海关的相互认识。 迅速实施检验检疫证书的国际网络检验,签署电子证书合作协议,与建设信息系统的国家实现网络检验。
五、重复区域支助政策
厦门市、福州市、泉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市级补助政策,按照省级政策,新增集装箱国际航线、集装箱国际转播、集装箱对外贸易内支线转播和海铁联合财政奖励,有条件的地方需要进一步降低货运港务费等港航服务收费标准。 宁德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也应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措施,加强省市政策协同效应。
资料来源: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对企业有申诉
“政企直通开通”“政企直通开通”的目的是利用“网络+”打开企业直通省领导人的快速通道。 企业可以通过“直通车”咨询政策,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表达诉讼。 按照“立即做”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负责人首先分时间执行、反馈,省市县联动,省直部门协作,更好地服务企业,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