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企业和大众进行房地产登记业务的需要,优化业务环境,吉林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将调整以下房地产登记业务的处理期限
1、商社(一手房)搬迁登记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2 .抵押权登记从原来的1个工作日调整到窗口立即进行。
3 .抵押权的初次登记由原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
4 .所有登记业务的承诺处理期限从“第二天开始”的计算调整为“当天开始”的计算,所有类型的业务处理期限总体缩短1个工作日。
以上业务处理期限自2019年7月22日起实施。
资料来源:吉林市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