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 19日)从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表明设施农业可以使用普通耕地,无需平衡。
设施农业用地包括直接用于作物栽培和家畜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 最新数据显示,我国设施农地规模达1500多万亩。
自然资源部表示,从设施农业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来看,与道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用地不同,可以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使用一般耕地,无需建设用地审查程序,耕地无需平衡。
记者称,全国各地、各设施农业用地差异较大,不能在国家一级统一规定各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由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合理确定设施用地规模。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司长刘明松对记者表示,我们此次推出设施农地政策,既有利于改善原有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提高农业生产力,又适应了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方向。
其间,生猪养殖是备受关注的焦点,记者也从资源节约、集约经营出发,明确通知养殖设施可以建设多层建筑,其中也包括生猪养殖设施。 刘明松表示,此次制定了新的政策规定,为猪的养殖用地提供了更大的保障。
一、政策规定,准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二、猪养殖允许选址时,关系到占有一点永久基本农田,但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当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承认占有永久基本农田。
三、猪养殖用地这个设施的规模由各省、区、市独自决定,根据各地的生产规模和持续要求,各省独自决定了本省养殖用地的规模。
四、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规模化经营,近年来出现了一些地方建设多层建筑从事养殖生产的情况,从资源节约、集约经营出发,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但在各地实施中,建设多层养殖设施,必须注意满足相关规划、安全和生物防疫等要求。 (央视记者谭振华魏宗凯)
(编辑金律成)
(这篇文章转载自中央电视台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