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你不少年_你不该骂易烊千玺

整整一周过去了,话题越来越激烈,罗生门也发达了。

“少年之君”。

网民讨论的问题是从删除文件到校园暴力

模仿。

Sir的幕后也被探诊了好几百次

“这到底不是模仿吗? ’他说

《疯石》《模仿》《两支烟枪》《西虹市首富》《模仿》《酿酒师的百万横财》《无双》《模仿》《非常嫌疑人》《复活夜》《模仿》《这个杀手不怎么冷。 ……

少年的你不少年

少年的你不少年

少年的你不少年

如你所见

模仿是敏感的一点。

模仿也是盲点。

什么是模仿? 模仿和借鉴,模仿和尊重的界限在哪里?

今天,Sir想认真回答这些争论。

Sir要说的话,会招致争论,甚至被认为是无辜的,还会收到钱。

难而难。

但是,相反地认为“难”并不是我们应该更好地商量的意思。

少年的你不少年

对不起,请问锤子在哪里?

不小心踩到。

只是,很多人找到情景喜剧进行了比较

为什么说“恋爱公寓”是模仿的,“少年的你”又没说呢?

他们的话是跳蚤,齐嘴,你是“双马克”。

双马克?

“少年的你”和“恋爱公寓”是一样的吗?

在说“双重标”之前,需要明确一个概念

我们骂仿冒作品的证据是什么?

Sir是。

先看定论。

例如,正《宫锁连城》写琼瑶《梅花烙印》,郭敬明《梦里花落知数》写庄羽《圈里圈外》。

少年的你不少年

往木板上钉钉子。

谁也洗不了。

没有定论,至少要看公论。

像“恋爱公寓”这样,虽然法律没有判断为模仿,但业界和权威媒体的见解基本一致。

“时代”用偷窃( theft )和偷窃( stealing )这两个词来表现。

《每日新闻》批判了整个场景、整个对话都是逐字剽窃( ripping off )的1990年代流行的情景喜剧和其他美剧。

少年的你不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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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媒体更是绝对的。

用“像素级别”复制并破坏。

——不仅仅是碰撞,镜子、机械、台词、道具都很精细,不会碰撞。

少年的你不少年

从以前的“恋爱公寓”的复制网站cpartment中诞生的

但是“少年的你”呢?

许多人说“模仿”,容许Sir迟钝,其实锤子在哪里?

这是Sir今天的“少年的你”想说却说不出来,我为你挖的”背景信息。

这是Sir今天刚有豆瓣帐户的收音机。

少年的你不少年

这是昨天易中天老师指出的“少年的你”。

少年的你不少年0

Sir可以说是“有选择地表现”,但同一时间,不能收到这么多钱的人集体双重标记,至少证明这一点,模仿不是有争议吗?

有争论,就没有实际锤子。

好的。

虽然不能模仿,但原作小说《少年的你,这么美丽》中的“融合”是难以逃脱的吧。

对不起,我不能回答Sir。

“融梗”是网络用语,因为没有确定模仿小说的法律依据。

“不是法律的概念,版权法上没有这样的定义”。

少年的你不少年

同样的,还有托盘。

根据百度百科全书

调色板是复印文本和原文的对比表,是说明文章是否被复印的方便的工具,因为在某种意义上与现实的调色板相似而被命名。

但是,在这个说明之后有以下句子

但值得注意的是,无法简单地在调色板上判断小说是否被模仿。 另外,也有与调色板相反的调色板。

少年的你不少年

告白后,要判断某作品是否被模仿,需要一系列复杂细致的“专业工作”。

不是一般人。

当时,“模仿琼瑶事件”的判决书中包含了实质上类似的列举——。

原告陈21894; 对于将剧本《宫链连城》改编成剧本《梅花烙》的21个小故事(小说《梅花烙》主张17个小故事),本院将改编成剧本1《盗龙转凤》,剧本5《次子告状,侧近灾害》,剧本7《恶霸强盗,养亲死亡》,剧本8《少年合作,代女葬亲,女小 私定生涯,看初印痕”,剧本10“放弃福晋小院会女”的女性像福晋,情节18“神父的做法压制妖术”,情节19“公主的合计被误解”,情节21“告密”是原告作品的原创情节,脚本“宫链连城”的对应情节的配置与原告作品实质上类似

美丽的未央模仿事件,法院也仔细核对了两部作品的侵权部分。

少年的你不少年

其中,第1、3、5-8、10-14、16、36、38-63、65-98、100、102-107、109-114、116-120、122-127中的116处语句相同或实质上相似。 具体来说,一个是使用独特的比喻和表现的具体表现……两个都是相同的,或者使用类似的细节描绘来描绘人物和事物……三个是多种常用语言的类似组合。

各种考证,并非只有一张调色板就结束了。

少年的你不少年

不是剥夺网民质疑的权利。

Sir想说的是

网民当然会“模仿”,但媒体并不是那么轻浮。

在很多声音中,Sir都同意这个词

少年的你不少年

只是说“小心”。

少年的你不少年

此外,谣言导演曾国祥是香港独立GD。

“你有罪! “所以他有罪! “好的。”“好的。。。。。。。。。。。。。。。。。。。。”

这场争论的仲裁员是谁?

这才是危险的地方。

我想模仿的只是意见,但也有人已经把自己的意见当作无可置疑的真理。

不同意的,就要加以谴责。

毒友@借seven的话

没有模仿,文学界的司法界如果没有根据《着作权法》做出最终的判断,根据司法无罪推定原则,只有模仿的嫌疑。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律师”有权辩护。

遗憾的是,很多人在讨论这件事的时候,不是扮演律师的角色,而是扮演法官的角色,只是凭自己的主观判断或者听取一方的意见,就决定了这件事。

冷静下来,反抄者们发现给“少年的你”鼓掌的人们并不是原创的敌人。

我们想保护原创,但问题是应该找到保护原创、保护合理创作的好标准。

我们也容忍模仿。 前提是模仿有定论的前提。

大家保护原创的愿望一定是一样的。 选择使用什么标准,才能更好地保护原件。

现在的问题是。

最激进的声音,必须对所有人在模仿问题上使用同样粗鲁的标准。

容易成为站在道德高度的自己。

不仅没有用。

而且有害。

例如,被《甄嬛传》盗窃的匪徒的自我思念,在推特上呼吁追究模仿,但并没有成为演员的人身攻击。

这样温和善意的建议,也叫做“白莲”。

被侵犯的作者也容忍模仿吗?

易中天的文章下,听到别的声音的人开口说“被资本收购,被操纵了”。

在此期间,称赞“少年之君”的李银河先生也列入了“茶饭文人”之列。

也有人祝福说“希望有一天能被模仿”。

少年的你不少年

几十年来一直保护自己的知识分子,一下子被模仿者收买了吗?

噗噗。

模仿问题需要讨论和定义时。

已经有一些通过天堂的讨论,甚至还不赞成的狂热声音也开始消失,以清除他们不赞同的声音。

这就是保护原创吗?

我们必须把电影创作作为模仿的共犯。

普通观众是模仿的共犯。

主流媒体是模仿的共犯。

原创作者是模仿的共犯。

有社会声誉的学者也是模仿的共犯。

最后,在不模仿的阵营中,还剩下谁?

普通人看到它应该相信谁

是那一大群“共犯”还是另一方反驳口号的匿名网民?

不要与世界为敌。

不要轻易想到“每个人都喝醉了,一个人醒来”。

不要在渊里赶鱼赶麻雀。 想把在社会上是主流的支持原创的中间派从模仿的行列中赶出去。

如果是的话。

我们维持原创吗?

我们又维持了什么?

这篇报道的照片来自网络

编辑助手:四肢愈合,汉斯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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