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陈某不满意交通事故的责任,使警察三营大闹,逮捕了事故中队的民警。

女子“大骚动”交警队(民警供图)
2019年10月16日晚,交通警察第三大队在泸溪区十里街老船校对面的道路上,陈某骏驾驶的小型车与陈某驾驶的没有牌照的三轮车相撞,一人受伤,并接到通报。
接到警察后,民警首先赶到现场。 陈某在标有“禁止反转”的链接上被强制反转,与在对面直行的陈某骏发生冲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了主要责任。
两天后,陈某对事故责任再次来到事故处理的连队表示不满,警察向陈某做了接待和说明的工作,当事故得到异议时,就明确通知上司的交管部门进行研究。 但陈某拒绝以正当手续处理此事,在民警办公室骚动,逮捕民警,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事务秩序。
后来,警方联系五里派出所协助调查,陈某因妨碍公务被派出所强制召回,但在警方执法过程中陈某拒绝协助,与派出所发生了身体冲突。
最后,陈某被警察带到派出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