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官网药品谈判_民生 | 防范药品恶意涨价,国家医保局出招了!

中文名:防止民生药品恶意涨价,国家医疗保险局登场!

防止药品恶意涨价,国家医疗保险局招供

最近,国家医疗保险局发表了《关于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明确现阶段药品价格管理的基本政策,实行稳定不足药品保险价格的相关政策,防止不足药品恶意上涨和不足药品“上涨”。

国家医保局官网药品谈判

01 .三大措施促进药价合理性

1 .结合当前的药品价格政策

具体要坚持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政策方向,发挥医疗保险体系的药品价格诱导作用,推动合理药品价格差距的形成。 医疗保障部门管理价格的药品范围包括化学药品、中医药、生化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等。 其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2 .推进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督

主要综合运用监测预警、通信咨询、预警、成本调查、信用评估和信息披露等手段,建立健全市场条件下更好发挥政府职能的有效机制。

3 .做好有关短缺药品稳定价格的征价工作

《意见》以“保障药品供应优先,满足临床需求优先”为原则,鼓励短缺药品供应,采取防止短缺药品恶意涨价和短缺药品“汽车涨价”的征价政策,按责任参与短缺药品供应的稳定工作。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供应不足药品工作的意见》(国家发行的第2019号),允许企业直接报价或医院自愿报价采购不足药品,细化直接合同和报价采购规则,与有关部门切实合作稳定供应不足药品工作

国家医保局官网药品谈判

02 .必要时采取警告、暂停等措施

对于价格上涨幅度和频率异常、地区间和在线价格差异较大、流通链接涨价明显超过合理水平、无法配送等情况的药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可要求相关经营者写信说明情况

情节严重,影响不良的,与有关经营者签约,跨地区签约,说明变化的原因,提供和处理药品价格成本构成相关的生产、经营、财务和产品流程等资料。

涨价理由不合理、不充分的,经营者自行调整价格到合理区间的,向医疗保障部门提交书面承诺书,拒绝在承诺时间内调整的,根据情况采取警告、发出警告信息、降低信用评价、暂停网络连接等措施。

03 .建立药价失信惩戒机制

“意见”提出,将来会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国家联合省级医疗保障部门,探索建立医疗价格募集信用评价制度。 根据信用等级的高低,设置相应的激励措施和限制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信用评价高的优先中标信用评价为负的,要采取限制集中采购,纳入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监督范围等各种方法限制严重信用丧失的,根据情节暂停网络等惩戒措施。

资料来源:国家医疗保险局微信,中国劳动保障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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