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矿难事件_四川全面构建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体系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小玲近日表示,随着河青两省签订《突发环境事件联防合作协定》,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联防体系正式全面建立。

四川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保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 今年以来,为保障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的安全,四川省将区域防联合控制纳入重点工作,以实施突发性环境事件防联合控制协议为线索,强调协议体系性、长期性、实践性,高质量推进防联合控制体系建设。

迄今为止,全省签订了紧急联动协议122件,其中省级协议17件、市(州)级协议54件、县(市、区)级协议51件,实现了行政区域、跨境流域和主要部门的全权复盖。

打破区域边界构建“七横十一纵”体系

为切实提高全省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在体系建设方面,四川省支持省际联防,着力建立以市(州)联防为基础、以部门联防为核心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体系。

省际,四川省着重输入和输出环境风险预防管理,积极协调甘肃、陕西、重庆、贵州、云南、青海、西藏等7个周边省(区、市),根据土地条件制定协商内容,反复协商详情,坚持省、市、县参与合同式,强调协商认真度,旨在指导地区

市(州)之间,以流域联防联盟为着力点,2018年组织岷江、沱江流域相关市(州)首次缔结了《岷江、沱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盟协定》。

2019年,四川省划定了涪江、嘉陵江、安宁河、大渡河、青衣江、琼江、凉江、雅砻江、长江(金沙江)等九大重点流域,进一步细分协议内容,组织九大流域相关市(州)生态环境局签订了联防协定。

同时,有关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在此基础上缔结相应的联防联合管理协议和制度,逐步建立“七横十一纵”突发环境事件联合管理体系,为后期跨地区突发环境事件联合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共同提高应急能力,四川建立联合会议制度,邻近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轮流召开联合会议,通报交流应急处理工作,探讨相关经验。

今年上半年,成都、眉山、阿坝等部分领先达成协议的市(州)已按要求召开联合会议,其馀市(州)也将联防联合会议列入明年的环境紧急工作计划。

“省际协商、部门协商、市州协商、县区协商的签订,构建了突发性环境事件联防体系”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表示,该网络可以共同应对和处理流域突发性环境事件和污染纠纷,保障四川省生态环境的安全。

密织网络保护环境安全防线

如何有效支撑这一网络,推进两国长期合作?

四川省进一步整理了环境风险联合预防管理的思路,建立了长期合作、联合预防管理预警、联合应急应对、协调后期处理等四个机制。

以联防预警机制为例,四川省通过明确联训频率、联检方式、联警范围,实现了协商内容的规范化、可操作性。

2019年5月8日,在成都市东风水路,怀疑石油类物质导致河川污染,有可能引起跨地区的环境污染。 事件发生后,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在组织紧急应对的同时,迅速通报下游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共享监测数据。

2019年10月16日,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境发生的粗苯罐车侧翻事件,有可能引起超省的环境污染。 事件发生后,宁强县生态环境局根据协商内容,迅速通报广元市仰天区,及时更新处理情况信息,广元市仰天区接到通报后,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做好预防污染的准备。

他还表示:“合作协议对可能引起上述两个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合作处理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川省环境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主任邱辉表示,下一步,四川将深入细分系统内容,继续加强合作协议落地,深入发展联防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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