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先行示范区金融创新_深圳将制定实施建设先行示范区的两个三年滚动工作规划

深圳19日颁布实施《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行动计划》( 2019-2025年),《行动计划》分三个部分,共发布127项具体工作措施。 行动方案的第一部分是全力推进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和重大任务落实。 本部分提出了全面深化前海改革开放、加快建立深圳综合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施综合认可改革试点、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开展国际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创造条件推进注册制改革七大牵引性工作。

下一步,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制定2019-2022、2023-2025两三年转行计划,确保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第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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