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伍机构_黑龙江省水利厅:加强政策法规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提升依法管水治水能力

东北网11月20日讯(李刚记者刘嘉) 20日从黑龙江省水利厅收到,最近黑龙江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水行政执法的意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权利统一、权威有效法律行政体制的形成,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确保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水行政执法的性能,河湖以宁静和谐之美,确保维护法律权威和良好的水事秩序。

《意见》要求系统地整理和接受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方面的监督和执法职能,为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奠定基础。 要加强水利政策法规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建立政策法规机构和专业执法团队,鼓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专业执法团队和政策法规机构,管理和执法重心下降,应对依法治水的各项要求。 加强行政执法能力保障,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督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要求。 应建立水利部门内部协调合作机制。 没有成立水政监察队的水利综合执法水政监察队,根据“谁监督谁,谁监督谁”的原则,由相关审查机构主导处理,政策法规机构审查事件处理的正当性。 要落实行政执法的“三个制度”。 记录执法过程的信息,全面管理执法过程,重大执法决策审查执法,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程痕迹,执法决策合法有效,执法能力和水平总体提高。

《意见》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负责人,应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和河(湖)长报告水利政策法规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建立行政执法评议制度,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实地调查、文件分析审查、第三方评价委托、交叉审查等形式履行行政执法责任的情况。 要积极接受水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纪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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