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0日上午10点左右,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故意伤害案件。 记者许艾学摄影
陕西网(记者陈冰娟许艾学通讯员朱小龙)于12月20日上午10点左右,魏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担任审判长开庭的某军故意发生伤害事件,魏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出庭支持公诉。 法检“两长”参加审判,率先履行法官、检察官职务,证明魏南法检两院领导方案正常。
公诉机关称,2019年8月26日上午4点左右,大荔枝县赵渡镇平民村的村民胡某在被告方某军在赵渡镇平民镇的镇上烧烤店吃饭时,因会计等问题与被告方某军争吵,被告方某军的哥哥方某说服胡某后,方某军从该烧烤店拿起刀子后,在烧烤店前马 同日,被告方面的某军向公安机关投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方面的某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明确,证据确凿,充分,必须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审判效果,李永强审判前进行了详细的评价,认真分析了议院成员和案件,制定了详细的审判预案,为审判顺利进行做了充分的准备。 在审判中,审判长李永强主导整个审判过程,议院成员分工明确,协助默契,案件审理全过程规范有序。 辩护双方充分发表讨论意见,被告方某军在最后陈述阶段真诚悔改该罪行,该案在议院评议后定期宣判。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强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记者许艾学摄影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逸强出庭支持公诉。 记者许艾学摄影

审判现场公诉人和委托代理人。 记者许艾学摄影

审判现场有几十人参加了旁听。 记者许艾学摄影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故意伤害案件现场。 记者许艾学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