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空气质量预测和会谈结果,从2019年12月20日晚开始,我市地面气压场弱,扩散条件不利。 12月21日开始出现连续污染气象过程,符合《天津市重污染气象应急预案》(津政事务发〔2019〕40号)规定的重污染气象黄色警告条件。 现在,发布重污染气象黄色警报,12月20日18点开始应对ⅲ级(黄色)紧急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制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根据重污染气象应急减排清单,严格执行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2、停止户外建筑拆除、涂装、涂装、切割、边坡作业。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和应急任务外,停止所有工地土石方的作业(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厂内装卸、石灰配方、混凝土开挖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辅助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4 .未设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淤泥、砂砾等运输车辆禁止出发行驶。
5 .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任务外,所有水泥粉碎站、淤泥保管处全面停止生产、运行的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严格执行封闭、复盖等防尘措施,增加洒水扬尘频率。
6 .各区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作业频率,降低湿作业频率,应适当加大清扫作业力度。
二、保护健康指导
1、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和过敏性疾病患者应该留在室内,停止室外运动,普通人应该减少室外运动。
2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授课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医生指导。
三、拟议的措施
1 .倡导公众绿色旅行和绿色生活,以公共交通工具和电动汽车等方式旅行。
2 .加强公共汽车运输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