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殴打女子_温州“女子遭丈夫与公公殴打”案情进展:妇联介入,警方立案侦查

12月14日,浙江省温州的网民发表了推特。 13日晚上,姐姐孙某在回哥哥家的路上,丈夫姜某甲和岳姜某乙等人被钢管殴打,孙某受伤,脸被毁容,大便被涂抹,备受瞩目。

温州殴打女子

在推特上用照片公开女性受伤的状况和事件现场的样子(根据红星的新闻)。

12月16日,浙江温州龙湾公安局官方微博宣布,女性因与丈夫发生感情上的纠纷而遭到丈夫和公公的殴打和侮辱。 目前,警方正在调查此案。

温州殴打女子

▲警情通报。 @据平安龙湾说

据警察说,12月13日该局受到警报,在永中大道绿城海棠湾西门十字路口发生了争吵。 中心区派出所民警现场控制有关人员,将受伤者孙某(女,33岁)、林某(男,35岁)带到医院治疗,将涉嫌殴打他人的姜某某甲(男,36岁,孙某夫)姜某乙(男,66岁,孙某舅)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据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报道,14日晚事件在网上被发现,永中镇妇联发现后,当晚立即将情况通知村级妇联和中心区派出所。 立即龙湾区妇联介入,与区公安局保持联系,同时与心理咨询师保持联系,准备向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

12月16日上午,龙湾区妇女相关人员与女性当事人孙某在中心区派出所见面,面谈过程中孙某向工作人员讲述了他们之间感情纠纷的经过。 妇联工作人员如果孙某需要,妇联组织可以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温州市妇联继续关注,继续跟进。

目前,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调查事件,孙某也已经进行伤情鉴定。 按照程序,伤情鉴定需要7个工作日,鉴定结果最快。

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以下家庭暴力行为,应予以警告

(一)情节特别轻微,不依法受行政处罚的;

(二)自愿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得到受害者谅解,不依法行政处罚的;

(三)情节轻微,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不依法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不得直接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

因为这个事件受伤很重,现在受伤的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根据情况来决定。 因此,目前没有发行家庭暴力警告书。 同时,根据受伤的鉴定结果,派出所对施暴方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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