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问题_“跑腿时代问题”的基层法院特版:土地纠纷,威海法官进村开庭

法院法官问题

威海环翠法院张村法庭法官楚派生文——

“数据多的行驶路线,大众少的行驶路线”的基础法院特别版,正是“法官多的行驶路线”才是“大众少的行驶路线”

在当今公共服务领域,衡量是否进步的标准也是必然趋势——多跑数据,少跑群众,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相互联系,形成大数据链,节省时间,使办公人员不再像以前那样在部门间奔跑

科技化是现代政府服务功能、服务水平提高的指标,也是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的表现。 在现代司法工作中,真正实现了网上起草、起诉、信息化、网上查财产、顺利运营、减轻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的目标。

但是,信息技术不是万能的,在技术不完全被垄断的领域,或者遇到特殊情况,司法审判不能僵化等待,要实现“大众不能走路”。

最近,环翠法院的张村裁判长楚先生遇到了这样的特殊情况,考虑到当事人的年龄、身份、习惯、认知以及普遍意义,他向村里开庭说“跑了”。

今年7月7日,一村64岁的村民王起诉邻国王某和本村村委员会,两人主张退还8400元土地补偿差额金。 由农民家庭出身的楚派文接手,测量了这场纠纷的分量: 8400元标准金额不高,但土地是农民生命的根源,也是当今许多热点问题的根源。

这场纠纷发生在15年前,2000年,王某在外面做生意,他在一个村庄的0.68亩承包地管理着其义弟的农业。 2002年,一个村子挖方塘蓄水,占王某名义的承包地,减少到0.24亩。 从2004年开始,那小小不显眼的山地由村民王某继承,种植了苹果树。 2016年,某村收回承包地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平手大小0.24亩,合计159平方米的承包地一夜之间上升,按照每亩35000元补偿标准,该0.24亩的承包地应补偿8400元。

小块土地引起了这一权利之争。 两年多来,王某多次找王某,找村委,并且镇政府主张自己的土地权益,王某坚决说是村委继承的承包地。 村、镇多次协调的结果,王某、王某始终谈不拢,最后两人走向帐簿公堂。 从无利可图的0.68亩被委托耕地,到0.24亩,159平方米的角落,再加上8400元的补偿金,带着十几年的纠纷,村里的几个村民反目——纠纷中的法律关系看起来很简单,却把整个村子的人眼和心连在一起

在张村法庭工作了五年多的楚派生文,充分理解到这个村子里这样的纠纷很多,有关本案的几位土地测量者已经过了古稀,行动不便,要想弄清事实就需要在现场调查土地亩发票。 经过许多考察,他最终决定把案件带到村里,当场开庭,让更多的村民知道司法工作并参与,不仅帮助本案当事人联心,解决矛盾,对其他村民来说也是一门生动的法律课程

于是,11月的某天早上,楚先生和书记官赶到村子,安排了审判。 约80平方米的村委会会议室,以会议桌为审判台,备有法官、书记官、原被告的标志。 褚回文和书记官在中间,原被告三方代表共有4人坐在两边,与当时参加的村民2人听取消息赶到的村民,构成了该村有史以来的首次现场审判,首次在这么近的距离感受到了“法律”。

九点半,定时开庭,楚派生文单独进行审判,此审判持续约一个半小时,双方在法官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 这种“别开生面”的审判体验,使双方当事人或其他村民对自己的权利义务有了新的深刻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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