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媒体网络通讯(记者韦世钰) 12月20日上午在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陕西省实施职业技能提高行动,截止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在就业总量中所占的比例达到25%以上,在技能劳动者中所占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三年培训两万名新学徒
强调提高企业员工技能和转行培训;。 广泛组织岗位培训、岗位培训、生育培训,开展岗位培训、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积极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教育机构作用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和大学共同组织师资队伍,共同建设实训基地, 通过共同建立培养模式等方式,鼓励企业培养后备技能人才,3年内培训2万名新学徒。
切实开展就业重点小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未进城乡的初中毕业生等青年、失业者、退伍军人、家政服务员、就业困难者(包括残疾人)等,开展合乎目的的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为建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贫困家庭学生参加“新型职业教育培训合作行动”在省外优秀技术人员学校全日制学习的,在校期间以就业补助资金每人每年发放生活和交通费补助金2500元。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优质社会培训机构接受辅助技能培训
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的企业,或者就业人数多的企业设立员工培训中心。 支持校企合作建设培训中心、培训中心、教育工厂等,积极培养产学教育融合型企业。 企业举办的职业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由中级、高级劳动者、预备技师按照每人1500元、2000元、3000元的标准支持大学资金。
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辅助培训,实施“学历证书+一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在负责社会化技能培训的职业大学,培训收入的50%可以用于大学内部的分配,大学业绩工资总量评定时倾斜,其馀的50%可以用于大学的公共经费。 支持省外优良职业大学在陕西合作办学、开办分校。 鼓励优质社会培训机构接受辅助技能培训,民办和公营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定期实施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质量评价,建立退出机制,促进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健康发展。
提高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建设4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各基地每年补助200万元资金,以企业优秀高技能人才为主建设120个省级技能主题工作室,通过就业资金给予补助。 鼓励各市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主工作室。 鼓励企业、职业大学、培训机构的开发,给予实用性高的“职业培训包”、校本课程等普及补助。 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和教育机构可按规定自主聘用企业技能人才进行教学。 为职业院校专职教师的能力提高提供资金支持。
建设全省统一的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与就业、社会保险等信息联系共享,将政府辅助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纳入系统,实施实名制管理。 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提供在线学习,鼓励国家级、省级技能主导在线授课。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施职业培训补助金新措施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认定的员工培训中心实施员工岗位技能提高培训,根据员工培训后取得证明书的情况给予企业的培训补助金。 训练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人1000元,中级工人1500元,高级工人3000元,工程师4000元,高级技术人员5000元。 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高级相应证书的学徒,每人每年按照5000元、7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助金。 对企业实施研修或对研修机构实施项目制的研修时,可以先支付50%以下的研修补助金,具体比例由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特别账户已经成立,从失业保险结馀基金中提取33.64亿元,统一用于全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迄今为止,全省组织企业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有17355人,就业重点组22.6万人,组织企业新型学徒培训3227人,预算1299.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