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推进宣传信用吉林建设。 12月6日,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长春召开,吉林省信用促进会会员单位代表、吉林省同业公会代表、吉林省诚信示范企业代表、吉林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代表等参加。

会议由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筹备委员会吴义春编写筹备工作报告,上届会长霍跃编写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工作报告,大会筹备委员会刘铁利编写章程修改说明、会费征收标准和征收方法说明。 会议由吉林省精品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社长、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常务副秘书长刘春苞主持。




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霍跃生为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会长,王忠红为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吴义春为执行会长,王雨生为监事长,刘铁利为专职副会长。

新任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王忠红代表新一届领导班子发言时说:“不忘初十五年,记得经常伴随使命。” 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成立于2004年8月28日,历时15年,开展了多项重大活动,以吉林省信用体系建设为全国龙头,在此感谢所有为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贡献的领导、学者、专家和企业家。

会议宣读了各省市信用协会发来的贺电,并同时发出了专家王希庆的聘书,授予了先进个人、先进部门、信用共建公司协会的“功臣”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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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与长春经开融丰村镇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乐府酒店、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王忠红授予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社会信用研究中心”,接任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会长王思迪。

此次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结束。
将来,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应吉林省委、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工作要求,以培养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以诚信为重点,以惩戒失信为重点,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作为优化商业环境的重要手段,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真正实现政务诚信、商业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 (王海龙王王王王英)
(影像来源:孟昭东张术/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