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号货车上高速_12月16日起福建省全面实行高速公路入口货车称重检测

日前,福建省高速公路已完成入口称重系统建设改造,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高速公路入口称重的通知》,自2019年12月16日0时起,对全省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运输车辆称重。

为贯彻实施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废除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工作布局和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交、卡车实施ETC电子不间断收费,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统一征收车(轴)型收费,取消现有收费。 按照“卡车必检、超限禁止”的要求,所有卡车都应由交通标志和人员引导,按顺序进入称重检查通道接受检查。 对于测量进口重量并合法装载的卡车,通过发卡人发行的入口测量重量,检测出违法超限的卡车,禁止其进入高速公路。

福建省高速集团表示,根据《超限车辆行驶道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本次超限车辆认定标准为,货物总高度超过地面4米、总宽度超过2.55米、总长度超过18.1米的双轴卡车, 货物总质量超过18000公斤的三轴卡车,货物总质量超过25000公斤的三轴汽车,货物总质量超过27000公斤的四轴卡车,货物总质量超过31000公斤的四轴汽车,货物总质量超过36000公斤的五轴汽车, 货物总质量超过43000公斤的六轴和六轴以上的汽车列车,货物总质量超过49000公斤,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货物总质量超过46000公斤。 货车检验结果有异议的,由于任何原因滞留现场,不得扰乱检验秩序;恶意堵塞,强行刷卡的,由公安交通警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处理,通知“交通运输部门办公厅规定重大违法过失超限运输行为和有关责任主体的事项

进口重量测量后,省高速集团将继续增加人员要素投入,从根本上控制卡车超限现象,减少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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