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上午,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陈海波到兴宁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实践枫桥经验。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领导人,南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龙锦华副检察长陪同调查。

陈海波一行对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民间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林中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调查对接、访问矛盾解决等工作情况。


陈海波肯定我院坚持“枫桥经验”和检察中心工作和规划、安排、落实,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和协作解决纠纷的方法,实践“枫桥经验”是推进社会管理现代化的重要线索,检察机构树立、重视和积极主动 要更加重视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统一关系力度,打好“组织拳”,加强社会管理工作整体性、协同性,推动形成共同管理共享的基础社会管理新格局,最大限度地防范各种风险来源,在基础上解决,在萌芽状态下消灭,为当地经济发展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