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病医保认定_南陵“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减轻

南陵县“五个明确”

推进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清算政策的有效化

为贯彻国务院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局的部署要求,南陵县迅速行动,改造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和医院HIS系统,组织业务培训,广泛宣传发动,推进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药品保障机制的有效化。

两病医保认定

明确保障对象,进行保障服务。 曾在南陵县医院、南陵县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但未达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标准的“两病”投保者,确实实施药物治疗和药物治疗的投保者可以获得保障服务。

明确保障范围,严格控制药品。 “二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药物,按照最新版国家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记载的品种优先选择目录中的甲类药品,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品,优先选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择集中招标购买的药品。 有助于合理指导临床药品,保证药品质量和合理价格。

两病医保认定

明确保障水平,减轻群众负担。 “两病”门诊不设支付线,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统一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50%。 一会计年度内,高血压病支付限额分别为500元/人,糖尿病支付限额分别为550元/人,同时两类疾病支付限额为750元/人。 “两病”的支付限额一般包括门诊支付限额。

明确清算机制,使大众更容易看医生。 “二病”患者在南陵县医院、南陵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时,应凭身份证就诊,符合结算范围的,由医疗机构支付时结算。 经营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证的“两病患者”继续实行传统政策,确保当前待遇不会下降。

明确部门职能,合作办事。 医保部门加强业务指导,严防欺诈行为发生的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督管理,对“二病”患者进行健康管理,进一步完善“二病”用药指南和规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两病”药品生产、经营、 关注使用等环节质量监督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了“二病”患者的购药行为,共同保障该政策的实行,确保投保人实际获益。

两病医保认定

迄今为止,高血压结算2031人,结算46304元,糖尿病结算424人,结算15082元,减轻了“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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