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坏了的车。
晚报通信,阻止法院拍卖自己没收的车,被执行人李某责骂,选择了毁坏车。 记者10日从香港门法院获悉,该院对李某依法进行了拘留7天的民事制裁。
李某拖欠债务,却被债权人蔡某审判。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没收了李某价值30万元以上的轿车。 看到汽车被扣押,李某匆匆答应在一个月内履行债务赎回轿车。 但是三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找到了没有兑现,没能筹集到各种资金的理由和没能按期到达法院的理由。 申请执行人蔡某无法忍受,强烈要求拍卖没收车辆。
法院依法启动拍卖程序后,车辆于12月1日上午开车。 前期执行中经常不合作的李某,当天下午突然给法院的负责人打电话,声称这次收集了钱,要求中止拍卖。
第二天上午,李某在拍卖结束前赶到法院,但没有如愿以偿。 负责人说,由于他没有提出在拍卖日之前向法院贷款清算,因此不能根据法律的规定中止拍卖。 李某认为,拍卖还没有结束,应该被阻止,拍卖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另外,在送给妻子的结婚车上,横幅是让法院中止司法拍卖。 为了阻止继续拍卖,他一时冲动,敲了敲自己被拘留的汽车的后窗玻璃。
随后李某冷静下来,终于意识到故意破坏法院没收财产的严重性,主动向法院提交书面检查,与拍卖人协商赔偿后立即兑现。 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的悔改,作了上述民事裁定。 记者王魏丽通讯员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