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直播拍卖_花11万拍回疑似A货,司法拍卖要先“打假”

法院直播拍卖

资料图。 与文字无关

据媒体报道,最近深圳对女性在司法网上拍摄时用112700元拍包,发现奢侈品鉴定机构的评价,评价结果使她大吃一惊。 对方主张这是一个伪造的emergency白金包,只值几千元。 因此,要求女性负责网上拍卖的法院取消这个包的拍卖,退还拍卖费。

对此,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表示,将积极联系买方,将申请异议和相关证据结合起来,按规定进行审查处理。

司法网上拍卖是法院近年来普遍采用的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可以确保司法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使拍卖对象更广泛,更好地处置财产。 在这一语境中出现的赝品丑闻,值得一看。

在此事件中,当事人花费11万元以上拍摄伪a品,要求法院取消拍卖,退还拍卖的货款,并不是简单的后悔。 据报道,她在奢侈品鉴定机构找了几个对手包,市场价值几千元,远离20万的真实价格。 这并不是单靠拍照就不能达到期待的那么简单。

从法院的立场来看,严厉打击赝品是法律的基本立场。 应该履行法律正义的司法网络照片被怀疑是假的,确实不是这样——很多参加拍卖的人也是基于某种信赖心理——拍卖品有司法的信赖。 明明很贵但是拍模仿品的话,和参加者的心理期待之间的差别是不可避免的。

其实,在司法拍卖中拍摄a商品并非没有先例。 2016年,某县人民法院的“司法网络拍卖”提出拍卖品“高模仿LV包”,之后引起争议,拍卖品被撤回,当地工作人员承认“法官对拍卖品的合法性审查不细致,管理不严,照顾不周”。

与这次事件取得联系,可能暗示司法网络摄影制度需要几点。

根据当前法律规定,法院在拍卖公告中宣布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和质量的,决定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竞争者参与竞争,完全理解拍卖财产,接受拍卖财产的已知和未知缺陷。 也就是说,只要法院在出售公告中提出风险,即使拍卖品是假的,法律上法院也没有错。

这在司法上有合理的地方。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实施的案件货量较多,相应程序较复杂,法院很少能鉴定货物真伪。 另外,法院自身也未必具有鉴定能力。

但是,这样的风险提示回避了法院的风险,对于消费者的利益,想买真品却买假品,就像掉进洞里一样,权益也受到损害。 考虑到司法拍卖拍卖伪造品,既关系到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又关系到司法公信的问题必须明显正视。

因此,当事人拍的包是否是假的,需要进一步鉴定,相信有关法院也会公平处理。 从长远来看,法院拍卖假货不会骗取竞争者,但可能损害参与者的权利,违反了贩卖假货的规定,间接侵犯了真正的商标使用权利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司法拍卖也应休假,至少审查拍卖财产的合法性,不能在拍卖人现场自行承担真伪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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