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报全媒体记者谢鹏飞通讯员张金虎吴杰雯文/图

12月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向街道铝业公司从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江发兵处领取1200万元转账支票,该有关企业执行案件经过波折,终于顺利执行。 这也是城市法院再次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成功帮助申请人恢复了一千多万元的债权。
事件的回顾
2015年5月至2016年8月,功义市某铝业有限公司(简称功义某铝)与前街区某铝业有限公司(简称街中某铝)签订了“买卖合同”,功义某铝从街中某铝购入总额3000万馀万元的生产材料,功义某铝将自己的生产线设备在街中某 交付完毕后,已经结算的有功义的铝还没有达到街上铝的价格2400万多万。 街上的铝多次催促拖欠货款,但对方由于各种理由拒绝付款,街上的铝将有功义的铝告上法庭。
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街道法院审理后,被告功义某铝被责令判决生效十天内支付原告货款2400万元和逾期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巩义某铝一直未履行义务,街道某铝向街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街道法院对被告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在洛阳、功义等地发生了很多执行事件,名义的现场、设备都处于被检查的状态。 镇法院与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多次联系后,向该法人代表人发出悬赏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向被执行人抵押设备的第一个法院发送执行状,取得该抵押设备的优先处分权。
2018年5月,城镇法院派人大代表参与该企业的搜索活动,并发布了评价拍卖公告。 在调查过程中,法院获悉那家企业将工厂区租赁给第三方赵某进行生产活动。 赵某根据租赁合同向镇法院提出异议,镇法院依法驳回赵某的申请,经法官耐心解释,赵某知道抵押设备没有优先购买权。
最终该套生产设备以1298万多元的价格成功地与河南某科技有限公司竞争,拍卖的最后一笔款项也立即清算,街道法院在第一时间将这一千万元的执行款项分发给申请执行人,确保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