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龙冈公安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限制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公安局最近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格管制深圳地区的“低速”飞机。

“低速”飞机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飞行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包括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船、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2019年12月15日0时至2019年12月22日24时,在深圳市范围内禁止所有机构、组织和个人擅自利用“低速”飞机进行飞行活动。 确实需要飞行的,必须在得到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的许可后实施。

市民应当亲自协助民航、公安等部门注册管理“低速”飞机相关人员、器具信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防止违规飞行。
对于市民违反飞行规则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与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合作严厉取缔。 违反《通用航空飞行限制条例》的,有关部门违反依法处罚的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龙冈融媒体记者张氏
龙岗融媒编辑钟海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