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拉萨市首起资源保护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城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名群众旁听了审判。

照片:塞德里克
2018年,被告拉某未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非法占领城关区女神热乡嘎尔西村五组农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建成9栋单体别墅。 经拉萨市自然资源局测定和认定,该建筑群占耕地面积总计12872.83平方米,天然牧草地16061.28平方米。 2019年11月22日,该事件由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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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当天,城关区人民检察院5名会员检察官分别作为起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履行职责。 案件审理过程中,起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控诉某些构成非法转卖土地罪、侵犯非法占有农地罪和公共利益,并对有关证据进行质量证明。 审判中,被告人承认侵犯了检察机关控诉的犯罪事实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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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公益诉讼起诉人、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强巴卓玛表示,耕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关系到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赋予的公益诉讼功能的缩影。 其次,我院将继续深入服务生态建设,保护国有土地资源,把公益诉讼作为“绿”检察工作的重要线索,坚持保护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本案法院择期作出判决。
文字:郭丽娟
编辑:保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