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北高速收费站_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兰临高速兰州南收费站重大交通事故案一审宣判

8月29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被起诉,对15人死亡的46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的审判作出判决。

2018年11月3日19点左右,兰州市七里河区兰临高速兰州南收费广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同年11月14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查院批准依法逮捕该案件的嫌疑人李某、李某。 2019年5月28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事故的嫌疑对该案件的李某、李某提起诉讼。 8月2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据审判,被告人李某、李某作为交通承运人,严重忽视车辆安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伤亡和公私财产严重损失,其行为构成交通事故罪,结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差。

兰州市北高速收费站

8月29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判决,被告人李某、李某分别因交通事故罪被判7年徒刑。 二被告人在法庭上表示裁判不上诉。 该案的受害者没有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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