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纳入社会信用管理。 国家发改委28日宣布,中国将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纳税人承诺申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将信用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税务总局以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为唯一标志,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特别扣除信息申报记录、违反信用承诺、违法行为记录为重点,研究制定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制度方法的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收集、 全面建立记录、查询、应用、修复、安全管理和维护权益的机制,形成全国自然人纳税信用信息库,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共享机制。
根据通知,中国将建立失去自然人信任的行为认定机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违反诚信原则,有逃税、欺诈、滥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当事人,税务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依法行政制约和惩戒措施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事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作为重大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
通知指出,中国正在探索将个人所得税信任状况纳入自然人信任点体系的管理机制。 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优秀的纳税人提供更多服务,鼓励依法实施绿色渠道、容忍不足受理等激励措施的行政管理部门在发行荣誉证书、表彰和表彰时作为参考要素。 建立个人所得税严重不信任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