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公司、劳务企业和广大建筑员工:
2020年元旦,春节临近,是工资拖欠引起集体访问的重要时期。 元旦,为加快春节前夕建筑工地劳工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项建设单位应尽快向财务单位和建设单位安排工程年前结算,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项。 决算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 如果施工部门有拖欠行为,建设部门应将部分工程款作为民工工资特别资金从工程款中扣除,由联合劳动者直接发放给劳动者。
二、各施工企业安排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劳动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认真统计验证本项目劳动情况和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必须同时制作工资发行表。 民间劳动者工资应由施工单位委托银行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理,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理。 禁止向没有雇佣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发放民间劳动者的工资。
三、我县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的民工工资,应由各责任主体每月全额支付。 从即日起,县住建局将配合县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民工工资拖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部门和个人依法处罚,对于有恶意拖欠或拖欠集体事件的项目,我局将停止该项后续手续,给予施工部门不良记录处理,使我县建筑市场
在此公告
仪陇县住宅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0日
编辑|橙色妹妹
责任编辑|Mr.HU委婉婷
文字都由仪表广播电台整理编辑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