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市民向华商报报道,早上7点5分乘陕西KT0738出租车,因为司机未能及时到达约定地点,没赶上火车。 同时,司机也发生了不搭乘、没有出示收据、收据不符合本人乘车情况等违反行为。

据贺说,早上7点5分从神木白金汉宫酒店乘出租车去了车站。 “坐出租车时表示空车状态,上车后,车内已经有2名乘客,问司机是否能准时到达,并通知了列车的时刻表。 司机必须回答后才上车”。 贺说:“平时大约30分钟的路程,竟然走了一个多小时,到达车站的列车已经开走了。”

另外,贺先生对华商报说,出租车费用是65元,用微信支付。 下车时,司机不看收据,要求收据后,司机提供了两张收据,不是本人乘坐的,其中一张是14? 七元的收据,另一张是三十八元的收据。

上午10点左右,华商报市旅客运输公司。 据说某工作人员早上受到乘客的投诉,后期进行调查科学调查,根据条例处理,也给市民回复了。 市民遇到乘坐出租车、甩客、不出示收据等行为时,可以通过旅客运输公司的电话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