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年人特别重视养护、风险防范能力减弱的特征,怀疑是“套利贷款”的骗子提出了老年人的想法。
2018年10月18日,我们报道了北京80多岁退休人员被骗后,连唯一的住宅都被骗子卖掉的案例。
7月23日,北京法院法官和法警依法强制执行,将房屋交还老人。

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后,已经在租房住了1年零4个月的张光兴、刘曙光老人由律师陪同,早在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区的自家楼下等待执行法官的到来。 北京丰台法院的执行法官和法律警察一到,强制执行就开始了。 穿着橙色上衣的男人是强制执行者杨世军。 在法官和法官的监督下,他积极开门。
据强制执行者杨世军说,家里已经没有他的货了,张光兴、刘曙光的老人也仔细数了数家里留下的自己的货。 一个多小时后,强制执行结束,家里平安归还了两位老人。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田修宁。 我们与我们丰台区房地产登记中心协调办理强制户口手续。 把这房子强行交给张光兴老人的名义,这房子的抵押也要强行解除。
按住房贷款投资健康食品陷阱
张光兴老人今年86岁,在外流浪一年多后,又回到自己的家,百感交织。 多年前,发生了什么事,他被赶出了自己的家?
从2016年12月开始,当时非常重视养护的张光兴老人被问到北京新元盛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讲座几次后,开始购买健康食品,最终倾听他们的诱惑,以自己的房子为抵押贷款公司贷款300万美元,进行了所谓的投资。

北京市民张光兴:他们说这房子的贷款,对你来说没有风险,而且给你健康食品,给你利息,都是她来到王淑芳的公司,最后本钱也是她回来的,我听了以后觉得很好。 的确是件好事。

张光兴老人说王淑芳是北京新元盛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老人投资300万元购买公司健康食品800公斤,一年后公司以24%的溢价全额赎回,共计372万人。 根据合同,公司每月1日向张光兴老人帐户支付回购款6万,年支付72万。 本金300万合同到期的公司一次性付给老人。 合同中还规定,公司每月1日为老年人支付贷款产生的利息9万元。
2017年4月,贷款公司还建议老年人可以自主融资100万美元。 两位老人,贷款公司是北京新元公司法定代表王淑芳要求他们办理的,是两家公司人带他们去公证处的住房抵押公证手续。
2018年4月的一天,张光兴老人突然敲门,说家是他们的。

北京市民张光兴:说是你证明的,你有什么证明,他提出来证明,他现在家已经是他们的房产证明,他提出来了,看过后,我说了这件不可能的事,我也不卖,为什么他得到了房子。
据新房地产证明,老人这所房子已经是丁明的人了。 之后,有人强行更换门锁后,把老人赶出了唯一的住宅。
公证书是藏猫和老人之家出售的
那老人家为什么卖给别人,律师发现他们在北京方正公证所签署的这份委托书有问题。 根据内容,受托人可以代我们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处理房地产产权转移、过户事件等。 受托人是贷款公司的杨世军。

对于这份自己签署的委托书,两位老人当时听取了保健品公司和小租公司人员的意见,说履行了公证手续,说什么都行,然后在可以免费食用保健品的这些公证书上签名意味着什么,他们完全混乱不堪。

北京市民刘曙光:没有给我们介绍哪个公证员是我们的名字。 然后,请把签过的东西拿来让我签名。 如果你签了字,说那没关系。 签字后,你们可以吃那个健康食品了。
2017年8月,北京新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淑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北京警察拘留,被逮捕。 王淑芳被捕后,张光兴老人贷款利息也未偿还。 2017年12月,在老人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住宅被贷款公司杨世军以比市场价格低约200万日元的价格出售。
虚假交易法院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年无所事事,可以得到72万美元。 三百万贷款的利息,每月达九万,这些明显不合理。 人们一起沉迷的话,就容易错过明显的欺诈破绽,掉进陷阱里。 家被强行卖给小贷款公司的人,被赶出家门后,张光兴老人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那个法院把房子送回老人的根据是什么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张光兴、刘曙光老人家的买家丁明实际上没有支付,丁明也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有房子代替小信用公司的杨世军。

张光兴刘曙光老人代理律师齐正:丁明在法庭上说,这房子不是他花钱买的,他是北京人,在北京户口,为杨世军拥有这块房地产。
法院审理后,代理人认为不得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自己和民事法律行为。 方正公证所签署的文件显示,张光兴委托杨世军出售房屋,丁明作为买家有杨世军的房屋,杨世军以张光兴的名义与丁明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本质上是杨世军与自己签订的合同。 因此杨世军以张光兴的名义与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最后丁明被告、杨世军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命令张光兴老人回家。
一审判决后,被告杨世军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今年4月,北京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杨世军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公证处委托出售房地产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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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北京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2个月后,6月21日,北京市方正公证所于2017年3月进行的张光兴、刘曙光夫妇向杨世军自主取消了自己房地产抵押、抵押、出售的公正书,取消依据为《公证手续规则》第63条第3款: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的
严惩“公路贷款”保障老人权益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经常发生免费食用健康食品、以住房养老等为招牌,向老年人抵押房地产、进行所谓投资的欺诈事件,严重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危险。 对于这种罪行,国家制定了什么样的法律法规来打击? 让我们看看记者的进一步报道。
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张光兴老人回到了自己的家。 但是贷款人杨世军在实行现场,也谈到老人向自己借的400万日元的贷款什么时候还清的这个贷款纠纷现在法院正在审理中,还没有判决。

记者今年3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接受了两起此类贷款纠纷的判决,案件借款与张广兴老人完全一样,均投资于北京新元公司。 法院最后的裁定认为本案有经济犯罪的嫌疑,判定驳回原告释放者的起诉,将案件资料转移到公安机关。
据记者透露,近年来,以健康食品等为招牌,为老年人设置投资资产管理的陷阱,实施欺诈犯罪的事件屡次发生,今年初爆发的北京安民生活“住宅养老”欺诈事件,欺诈手段与新元公司一模一样。 许多事件的背后,成千上万的老人家被欺诈公司和小贷款公司联合抵押,甚至卖给过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我们的市场监督部门,包括金融监督部门在内,对公安机关的这种新兴道路,往往有不熟悉的过程。 因此,在监督有漏洞的监督死角和监督真空地带的情况下,出现了这样的监督漏洞,犯罪者可以有机地乘坐。

据专家介绍,以前欺诈犯罪被暗中揭发,现在在新的“不正当的法律相关人员”的帮助下,欺诈师利用贷款抵押合同、全权委托书等,在公证所进行公证手续,在欺诈犯罪上穿上了法律外套。
对张光兴老人办理有关公证手续的公证员杨某先生和其他十几名公证员,以犯罪嫌疑被检察机关逮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滥用法律,以法律手段非法侵占老年人财产,以前从未见过的|合同之名,以公证之名,以仲裁裁决之名,欺骗老年人,真正意识到自我保护的法律风险的老年人很少。

对于多样的“套期保值贷款”犯罪,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套期保值贷款”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提出意见,规定了“套期保值贷款”与民间贷款的区别,“套期保值贷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贷款的名义, 诱使或强迫受害者进行“贷款”、“贷款”、“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是以诉讼、仲裁、公证或暴力、胁迫等手段侵占受害者财产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最大的区别在于私人贷款中,债权人想赚你的利息,不想不正当地占用你的房地产,但是“套期贷款”和你签约了。 它规定设置陷阱,准备公证文件,进一步选择双方事先裁决的方法。 这一行为表明他的目标直接针对老年人房地产。
四部委公布的《套期保值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意见》明确规定,以老年人为对象实施套期保值刑时,需要严重处罚。 专家建议,依据意见精神,司法机关在取缔“套期保值”犯罪时,以公司形式犯罪的,应当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背后的实际管理人员等刑事责任,对共同犯罪乃至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应当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