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国家民委发布了《关于命名第七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决定》,云南省有9家单位上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上榜而闻名,玉溪第一家成为被选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县。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居住着伊、泰、汉、哈尼、拉夫等28万多民族人民,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73.39%,是典型的山岳民族革命老区县。 自2013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来,新平坚定把握“中华民族一家、齐心协力建设中国梦想”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 继承“平时放重,行动放重,基础放重”理念,以加强各民族交流交流为基本途径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巩固基础,丰富形式,加强各民族交流交流, 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持续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写下各民族共同奋斗、繁荣发展的新篇章。 (特约记者周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