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了你,我没有放弃……这个歌词,很适合表达现在的心情。 因为他借的十万美元终于被收回来了。
乙(借款人)和甲(借款人)是同学、好兄弟,乙向甲借了10万元。

乙这个人平时看上去很老实,可是借钱一点也不含糊,死了也不承认借款。
没办法,甲方打算起诉,向律师求助。
下功夫不下决心的人,审判中乙方不能反驳,承认了借款的事实。 法院判决乙方逾期还甲方十万元。
甲赢了诉讼,很高兴,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没能拿回钱,心情很低落。 但法律家曾对甲方说过简单或有效的方法。
有一天,甲方发现乙方在朋克小组新买的高级手表晒黑了,立即联系了法院执行局。
执行董事迅速被执行人b带走,法官向b宣读拘留15天的决定。
乙方被强制手段的抑制力逼迫,傲慢的态度瞬间完全没有,自愿还清了所有的债务。
附件:根据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规定》第1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违反消费限制命令进行消费的行为,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不履行裁定的行为,在验证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拘留、罚款的情形严重,犯罪的情形严重

罗爷法律指出,即使赢了诉讼也不能疏忽大意,借款人有可能还没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 我们平时要注意贷款者的高消费动向,与法院合作完成工作,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尽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