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的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布表明,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淄博分行”)因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设登记期限超过而被警告,未按照被罚款5000元的规定履行客户识别义务的,被罚款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这已经是浦发银行淄博分行第二次受到行政处罚。 2月,浦发银行淄博分行因融资资金不良或超期融资,处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应收票据业务,被山东银行保监局罚款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