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制学校_学生兴趣培养岂能强制

最近,据报道河南省禹州市某学校怀疑学生中止正常课程,使学生参加校内收费兴趣班,受到广大网民的关注。 有家长说,如果不上兴趣的课,就要带孩子回家,等下午正常的教育后再送孩子回去。

培养学生兴趣,为学生提供适当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是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 但是,如果这项任务是强制性的、商业性的,兴趣的培养也变了味道。 禹州这所学校打出培养兴趣的招牌,胡乱收费,这不仅违反了教育规则,还损害了教育形象。

课程是国家根据课程标准和课程性质制定的硬性规定,每周安排数小时的课程,学校说不计算,不能随意变更。 把正课改为自习课,照顾上特技课的学生,一定会影响正常的教育秩序,教师不能完成教育任务,影响学生课堂学习质量的“捡芝麻丢西瓜”做法,违反了上课标准,对学生不负责任。 据该校学生介绍,所有学生都要上特技课,三年级学生跆拳道,二年级学生游泳,一年级学生轮滑。 也就是说,一年级的孩子必须同时发展兴趣爱好。 有个孩子说自己不喜欢学习这种特长。 事实上,这不是培养学生的兴趣,而是扼杀学生的兴趣。

另外,这个学校的做法看起来像是“放学后服务”,其实和放学后服务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放学后服务是学校按照学生的意愿和兴趣实施的课外服务,以解决学校放学时间和家长上班时间不一致、难以接送学生的问题为目的,家长自愿征收一定费用是政策允许的。 这所学校的兴趣班占据了正常的授课时间,提出了统一的要求,强迫学生参加,明显偏离了课后服务的宗旨。

引进校外培训机构,在学校教室授课兴趣课外包,征收学生费用,将学校应组织兴趣的培养转变为商业行为,教育部门严禁。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解散这类校内兴趣班,退还相关费用,由有关负责人处理。 这样,就能重塑教育的良好形象。 (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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