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管理,合理利用停车空间资源,逐步规范停车行为,保障城市交通安全,有效缓解停车困难等突出问题,正式启动市区第三批收费停车空间。
【收费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10日08:00时
启动第三批收费pm分布图
公路泊位
停车场
新能源车辆按70%征收停车费。
执行公务和任务的军车(包括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车、清扫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救护车免收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