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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起诉讼,当事人起诉时应提交的文件不同。 如果遇到纠纷,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了解当时应该准备的资料。 那么法院要立案需要什么资料呢?关于这个问题,搜索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的介绍,请阅读以下内容。 一、法院立案需要什么资料?
(一)民事案件:
1、起诉书(原件一份,被告数份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部分
3、证据副本的一部分(如借书、合同等)
4、应在立案法庭填写送达证明书、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公诉案件:公诉案件,输入信息的时候,检察的起诉书只有一份就可以了。
自诉案件:
1、递交起诉书原件,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复印件。
证明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的资料,如身份证和户籍簿等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的复印件。
3、接受委托被起诉的,应当提交原告授权委托书。 代理公民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律师代理的是律师事务所的公证和律师执行证复印件的同时提交。
4、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资料。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案件的执行:
1、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调停书;
2、投递证明书的签字
3、执行申请书
4 .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说明书
5 .执行风险通知书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接受案件通知书,关于公证债权文件的执行,只要将上述的“调停书”更换为“公证文件”即可。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递交复印件。
写诉状确实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填写笔录,通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1条
起诉书应注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岗位、地址、联系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人
(二)被告姓名、性别、岗位、地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二、法院拟定的程序是什么
起草程序:受理审查处理(1)起草资料的受理。
接受立案资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受理举报、控告、举报和自首资料。 这是起草进程的开始。 (二)起草资料的审查。
立案资料审查是指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发现或接受的立案资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其任务是正确认定犯罪事实有无发生,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正确立案还是不立案作出决定奠定基础。 起草资料审查是起草过程的核心环节,是能否正确及时起草的关键。 立案与不立案是根据公检法三机关审查立案资料的结果,审查资料的过程,即根据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确认犯罪事实的有无和分析、评价这一犯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 因此,审查起草资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三)起草资料的处理。
立案资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立案资料审查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这是起草程序的最后结果。
以上是法院立案所需资料的相关解答。 我国各级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应当当场告知立案人案件是否受理,资料不完备就可以通知不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