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发,为了构筑民间服务的一流商业环境,有效提高大众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获得感、满意度,该中心坚持“三公一诚”(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成为政府集中采购过程的一部分“公开+服务”
据介绍,该中心为了市民服务,将重点放在政府集中采购的全过程公开上。 去年在优化网上电子招标系统的基础上,不断加大采购流程的信息公开力度,首次提出政府集中采购“七个告知”。 对于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应答)供应商,面试时必须告知失败的原因,未告知的是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的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应答)供应商,面试时必须告知其不合格的原因。 未告知的在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的审核现场通知所有投标(回应)供应商审核结果的结果公告,告知中标(成交)供应商如何自行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的供应商端口, 告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如何检查自己的得分和排名。在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系统采购方端口,通知采购方如何下载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的审查结束后,在第一时间将废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建议通知相关处理室项目的执行人员。
与此同时,该中心建立了审查环节“日清日结”的工作机制,对当天完成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了“四个当前”的工作要求:制定当前采购结果公告,将中心制定的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应答)文件交给采购者, 在法定时间内发布指定的媒体现在正在办理专家审核费用的发布手续,整理项目文件,当天交给相关处理室。 因此,为进一步加快项目流速、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和提高服务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记者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