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络通信(记者赵中昊)中信建投证券自1月22日公布其130亿元定额增长案以来,尚未落地。 12月13日晚,据中信建投公告报道,公司对2019年9月20日证券监督会就该定增预案发行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目前中信集团允许中信建投使用“中信”相关商标的协议已经到期,继续 反馈意见委托中信建解释和披露,相关商标续编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和主要障碍是否有不能续编的风险,是否影响公司续编经营,是否有相关措施,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
对此,中信建投回答说,自公司和中信集团于2008年6月1日首次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来,已经持续了4期合同,现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有效期到2021年4月30日为止。 但是,公司不能完全排除未来相关协商不能继续或者提前中止的风险。
另外,中信建投在其定增计划的推荐机构和中介机构发行的《职务调查报告书》和《发行推荐书》称:“发行者和中信集团已经成功更新了4期合同,但发行者不能保证将来中信集团会继续给予发行者许可。 如果许可证不能更新或者提前终止,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
根据中信建投6月26日公告,其大股东中信证券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争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持有的公司全部a股的427,000,000股合计减收,占公司总股东比率的5.58%。
中信建投表示,为应对“中信”品牌使用许可不能继续等情况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已经制定了以下对策
第一,公司在日常运营和品牌管理过程中,谨慎使用“中信”品牌商标,与中信集团保持持续沟通,避免“中信”品牌使用许可不能更新或提前终止。
第二,公司任命了负责有关品牌许可协议更新事项的负责人。 未来有关合同期满前,公司与中信集团取得联系,处理续编的同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中信建设增订计划的联合推荐机关长城证券和银河证券介绍,中信集团与发行者正式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发行者在许可范围内使用“中信”相关商标的发行者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业务资质和独立运营能力,本次的非公开发行申请书中,有着商标许可合同将来不能更新或者提前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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