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_规范物业管理!《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将施行

资料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

江西新闻的客户信息(江西日报记者吕玉玺)于12月16日,在《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记者招待会上,明确了《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条例》有8章87条,涉及物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其主要内容和特色是注重问题进行制度创新,为解决住房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条例》明确住宅物业前期规划设计要求,解决物业管理的“先天不足”问题。 《条例》第八条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前,应将车位、车库、车辆充电场所、全民健身、房地产管理用住宅等设施列入规划条件,建设项目达到一定规模的,还应包括幼儿园、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设施。 第九条规定:建设部门必须将符合上述规划条件的设施,以及安全防范设施、通信基础设施、快递服务设施、建筑垃圾暂存场所、非住宅部分饮食经营所使用的油烟排放设施等列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

《条例》细分了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的规定,解决了首届业主大会难以设立的问题。 《条例》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建设部门自愿报告、业主联名要求、执行准备经费、设立镇内乡镇准备小组、业主代表资格审查和依法履行准备小组职务等内容。 首届业主大会的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在接受检查前,将首届业主大会的准备经费交给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业主大会的准备小组,解决建设单位撤退后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区首届业主大会的准备经费问题,促进住宅区业主大会的成立

《条例》完善监督手段和措施,解决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失职、侵犯业主利益的问题。 《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列举了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自愿终止的六种情况和决定终止的七种情况。 《条例》还明确了服务标准和要求,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明确了解决服务不足的业主的合同义务,创新了解决业主拖欠物业费问题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业主进行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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