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督局今天发布的诚实信息,2019年2月26日,露笑科技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露笑科技”)宣布,2018年度业绩速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金额为-5.94亿元。 俄笑科技披露2018年度报告显示,上市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9.73亿元,大于业绩快报披露的金额。 露天笑话技术没有及时修正2018年的业绩速报,业绩速报的信息公开不正确,有时来不及修正。 时任董事长吕永、代总经理兼副总经理吴少英、董事会秘书李陈涛、财务总经理尤世喜对上述违反事项负主要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券监督局决定警告露笑科学技术、吕永、吴少英、李陈涛、尤世喜。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解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员必须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
在国内、外国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上市公司在海外市场公开的信息必须同时在国内市场公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奋地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正确、完整、及时、公平。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即时性、公平性负责,除有充分证据认为勤奋履行职责外。
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
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主要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上级管理者、上市公司股东、实际管理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上级管理者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督措施
(一)下令纠正
(二)监督对话;
(三)发出警告书;
(四)将违法、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填入诚实文件公布
(五)认定为不恰当的候选人;
(六)可依法采取的其他监督措施。
以下是原文
关于向露天笑话科技株式会社和相关人员发行警告书的措施的决定
露笑科技株式会社,鲁永,吴少英,李陈涛,尤世喜:
我局在日常监督中,2019年2月26日发表了2018年度业绩速报,发现上市公司股东所属纯利润金额为- 59,445.24万元,2019年4月30日,你们公司发表了2018年度的报告,上市公司股东所属纯利润金额为- 59,445.24万元 你的公司没有及时修正2018年的业绩速报,有因为业绩速报的信息公开不正确而赶不上修正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吕永、代总经理兼副总经理吴少英、董事会秘书李陈涛、财务总经理尤世喜对上述违反事项负主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警告你们公司,吕永,吴少英,李陈涛,尤世喜。 你们公司和有关人员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职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正确、完整、及时、公平。 你们公司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向我局书面报告。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中国证监管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督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券监督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