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15点,随着法槌的响起,瓜州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在该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瓜州县检察院在被告人杜某于2019年4月16日清理国营敦煌农场南梁5组通道期间,擅自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烧毁部分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烧毁奇柳85206株,火灾面积达616.98亩,民事公益诉讼人瓜州检察院要求追究被告人杜某的刑事责任, 控诉杜某依法恢复烧毁林区地形,还是修复火灾区生态环境费用共计13万多元。 因此,瓜州县法院依法组成7个合议法庭审理此案,指定杜某为辩护人,旁听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共40馀人。 本案择期作出判决。
本次审理对保护管辖区生态公益林、改善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控制自然环境恶化具有重要意义。 杜某烧毁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承担刑事责任,还负有相应的赔偿和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