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结束_宿迁特大集资诈骗案开审,被告累计吸收公众存款近7亿

12月10日,宿迁中院刑两庭在泗阳法院开庭审理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沈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刘某等不正当吸收公共存款罪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自2010年以来累计吸收了近7亿元公共存款,1500多名投资者损失了2亿5千多万元。 审判过程中召开了两次审前会议,在审判的基础上共计四天,公诉机关证实了被告人沈某犯有资金诈骗罪,被告人刘某等指控违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1万多件证据。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讨论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需要审理的事项全部完成。

此案经充分检讨后,依据公诉机关证明的一切证据,依法确定每名筹资参与者每年投资额、每年征收的利息、返乡点、介绍费等情况,累计(减额)确定每名筹资参与者的损失额,正确认定案件事实。 同时重点审查了资金下落,明确具体审查了80多笔100多笔小银行存款、现金、房地产、车库、商店、车辆、税收等相关财产和财产权利,为下一步筹资参与者分配财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自宿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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