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_前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陈2828伟)国家统计局11日公布数据。 上三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6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实际增长率比全国农村快1.6个百分点。

从收入来源看,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3159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2.2%人均经营纯利润2308元,增长6.8%人均纯利润2569元,增长12.7%人均财产纯利润增长10.1%。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事务所主任统计师吴伟介绍说,2019年是战胜消除贫困攻防的关键一年。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脱贫责任进一步加强,深贫困地区脱贫进度加快,全面启动解决“二、三保障”问题,东西合作和中央部门大力推进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12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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