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缴费办理_关于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

一、办理保险费的支付时间

2020年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投保缴期限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老年人、学生儿童每年300元,工龄内居民每年520元。

三、收费方式

1 .采用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时:

必须保证在支付期内按照上述支付标准将足够的金额存入支付银行账户(备注:用“医疗费扣除”的借记卡支付个人结算账户的医疗保险费,在保证全额支付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必须存10元以上),市医疗保险中心由个人选择 在投保的月份的20号之前没有充分的费用的情况下,支付不能成功,会结转到下个月进行扣除。 并且,必须确保在20日之前有足够的费用等,支付期限结束后不进行扣除。

2 .采用网上自助收费方式时:

每月5日至20日,投保人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 http://rsj.Beijing.gov.cn/CSI biz/home/index.html ),用留在社会保险公司的手机号码注册,并支付自助费

四、个人无缴纳资格审查

符合个人豁免条件,持续投保的各类人员,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流程向市医疗保险中心提供豁免人员名单,投保人员无需提交相关证明书办理豁免资格审查手续。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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