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13日讯(记者薄云峰) 12月13日,省水利厅发布了泰州都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千鹤湾亭湖养老中心、东亚电力(无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部门全国首批取水许可电子证据照片,表明我省取水许可电子证据改革试点取得了重大进展。
资料照片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据照片的应用,依法加强取水管理。 薄云峰摄像
取水许可电子证据是国务院规定的首个高频推广应用电子证据之一。 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据的应用,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务”改革、全面实施取水许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高水资源管理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的重要措施,是深化水资源管理审查制度改革、提高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深化落实水利行业监管
今年9月,我省确定了全国首次应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试验,先实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省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服务”改革调整队也将其纳入与中国政务服务平台的重要内容。 省水利厅积极与省政务办公室和部电子证据系统建设部门对接,按照取水许可电子证据系统建设方案,加快电子签名系统建设和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改造,与全国取水许可电子证据系统对接,进行取水许可电子证据信息的收集和存储。 目前,省级体系已经建成,可以进行省级发行证明,为全面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据的应用探讨经验。
完成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后,取水公司和个人可以在线接受取水许可证照,准备传统的纸质材料,代替人工流水的方法,实现“多跑数据,少跑企业”,进行取水许可证审查和日常监督,更有效地收集取水者的取水情况 同时,有关信息与水利部取水许可电子化管理平台同步,有利于国家掌握地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取水许可的监督。
江苏省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发布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据取水许可证》标准,按照全国取水许可证电子证据文件的总体配置,在切实总结试验经验的基础上, 进一步完善取水许可电子证据系统的各项功能,研究推进库存取水许可证转为电子证据文件,加快各市、县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据文件的普及,推动相关改革措施早日落实。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淑玲、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郑在洲、厅二级巡视员、厅办公室主任季红飞等出席了会议。 江苏省政务办公室、省水利厅相关办公室、泰州市、盐城市、无锡市、兴化市水利局负责同志首次出具取水许可电子证书的企业代表参加了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