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子发朋友圈_女子拍视频发朋友圈还这么说 然后慈溪民警找上门了

中国宁波网记者陈结生王晓峰通讯员胡志东冯罗鑫

网络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但是,网络不仅仅是法律之外,网络上的每一行都要尊重事实,发表事实、虚假的内容,受到法律的制裁。

9月11日,慈溪公安收到了在朋友圈有人辱骂警察的线索。 “经过我们的验证,发现这位女性在朋克圈里,发送了一部没有安全头盔的警卫录像带,附上了侮辱性的话。”横河警察告诉记者,当天他们带着女性邵某去了派出所。 面对证据,妇女也必须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

“看到警察正在调查,我想提醒朋友周围的人戴上头盔,不要被罚款。”邵某站在店前,看到警察的处罚,立刻拍了录像。 随处可见,随处可见,随处可见,民警发现门后,女性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

“主要是一时糊涂,现在想删掉已经来不及了。 没想到这个结果会这么严重。 其实,交通警察认为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也是安全的,所以绝对不能做这样的朋友圈。”最终邵某以挑衅的嫌疑受到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我们在调查中留言说,这个女性朋友圈有1000多个朋友,很多朋友都劝她在朋友圈下删除,同时骑电动自行车旅行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但她说没事,警察没抓住我. "

没有独特的巧合,最近有一位微信使在朋友周围骂民警。 宁波网安立即开展工作,当地公安机关对该网民殷某(女,46岁,暂时海曙)进行对话,进行教育训诫,确保殷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做类似的发言。

法律链接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拒绝或妨碍依法执行职务,公开侮辱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以威胁的方式实施前项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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