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律意识淡薄成为阿胶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推进市场经济风云变化、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发展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宏观战略调控的当前,我国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了市场经济保护和“经济卫士”的积极作用。 纵观阿胶行业,少数民营企业因为把握前期经济潮流的先机,对自己的商业机会敏锐,获得第一桶金,意气风发的准备使自己成长,以在同行业成为领导者为目标的想法和构造,民营企业的成长在体现企业和个人价值的同时 但是,“思想决定出路,观念决定方向”:民营企业在发展中不是停留在“企业家”而是停留在“上司”的结构和胸襟里,只要停留在杀鸡取蛋和“赚钱”的理念上,就会如自己所愿,在控制中扩大企业,发扬企业 的确,产品创新与多样性、新产品研发、企业现代化管理与人才竞争、不遗馀力地获得市场占有率等是企业发展的硬件构想,但强化法律意识和规范也是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甚至是企业的致命瓶颈, 发展中的民营企业是不容忽视的稀薄企业硬件,在抓住企业发展的同时必须抓住法律意识,双手都不牢固的话,工作就会加倍。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部分。 是法律思想、观点、理论和心理的总称,是普遍的概念,很难一一论述。 今天,我们将简要讨论“知识产权”话题。 知识产权又称“知识产权”,其法制概念是指“权利者对知识劳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志,信用所依法享有的垄断权利”,一般仅在有限的时间内有效。 发明专利、设计专利、文学和艺术作品的着作权、商业上使用的商标、标识、名称、图像等各种各样的知识创造,被认为是某个人或组织拥有的知识产权。 在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初期,该行业的某些企业的创新发明和外观设计受到市场认可和消费者的喜爱,其他企业立即追随、模仿、全部模仿,这种行为当时停留在竞争对手之间的口水战中,给予违反社会公德的责难,造成行政和司法的严格制约和制裁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国家法制建设的完善,民众法制观念的提高,这种侵害行为受到了行政和司法部门的严格管理和制裁。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准备、准备始于70年代末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而开始。 1982年颁布的《商标法》是中国大陆的首部知识产权法。 随着1984年《专利法》、1990年《着作权法》的发表,揭示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初步形成。 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3年8月30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8年12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了知识产权,侵权者明确了法律结果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办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委员会第1756次会议上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最高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 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各地设立审理知识产权的专门法庭等一系列措施之后,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空前,知识产权保护战斗开始了。
过去两年,阿胶行业少数中小民营企业对知识产权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管理有漏洞,故意或无意识侵犯了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 据中国审判文件网报道,东阿胶株式会社以知识产权侵权、着作权侵权、商标权侵权、设计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等事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数十份民事诉讼判决书。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方面无一例外的败诉,分别被人民法院裁定赔偿东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数万~百万人。 透过表象看本质:司法处罚是手段,以维护良好的经济市场秩序,警告企业遵守纪律为目的的东阿胶株式会社的索赔也只是手段,其目的也想在阿胶行业制定自我规范,使阿胶行业整体形成良性发展的氛围。 众所周知,东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阿胶行业领先企业和旗帜,在企业文化、品牌价值、市场份额占有率、企业科学管理、新产品研发等方面也是阿胶行业发展中民营企业学习的榜样。 当然,学习是指从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进行意识、理解和学习,而不是模仿企业成果和产品包装等,通过盗窃他人无形资产而成功的“捷径”。 2019年4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记者招待会,发表了2018年度济南法院的十大知识产权事件。 其中包括东阿胶包装箱外观设计专利方案。 “企业不承认生产侵权东阿胶包装箱。 只要其产品上标有企业信息、商标等,相关企业就无法提供有生产能力、有效的反证来推翻原告的证据。 人民法院认定侵权事实成立,被告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矫正前的氡后治疗可以救人,感到疼痛才能锻炼前进,“工作要善,必须先利用它的器皿”。 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中,生产销售应只注重短期利益,学习法律和法律用法,在发展中不断总结、创新,不努力创造自己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同时,阿胶业如水,企业如鱼,必须共同净化和保护纯水资源 特别是企业主应该更加重视,不仅要学习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还要重视《合同法》、《劳动法》、税收方面等关系到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 在民营企业中,企业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是企业主的思想和观念,只有企业主才能提高自我,制定战略上积极有效的方案,员工和企业在战术上取得完胜,才能忘记内心,方才能始终如一。 否则,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无视可能成为企业发展中不可逾越的瓶颈。 风景无限好,但“乱花渐渐变得有魅力,浅草没有马蹄……”
(通讯员山东东阿鲁润阿胶制品有限公司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