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春禄
一、儒家思想对书法影响的开端及价值体系的确立
在书法发展史中,赵壹《非草书》的出现标志着儒学全面渗透和融合书法的开端,对后世的书法和书法理论批评史产生了巨大影响。 《非草书》是最早的论法和书法赋文,不仅客观合理地分析了草书的起源,阐述了当时习草风的兴盛形象,阐述了作者对草书的认识及其对现象的态度,对后世书法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当时,汉王朝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主张“反秦的缺点,与民休息”的“文治”政策,大大促进文字的普及和文化的繁荣。 秦代统一了六国文字,对文字的发展和传播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很难消除“焚书坑儒”给文字和文化传播带来的灾难和给后世文人带来的文化恐惧。 汉代皇帝的“文治”为文化和文字繁荣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对林民的文化素质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那个必须要使用人们用文字写的规范和正确的当时的真实身份——所有者的书。 汉武帝还设立了学官五经十四博士,朗读本文经典,促进文字内容的认真性和认真性,并要求正确性和规范性。
儒学之士研究文字起源关系,既是先贤创作文字的恐惧与崇拜,也是儒学思想对文化与文字发展的学术态度。 这可以说是赵壹以“不是草”为理由,“草”对政治没有帮助的根源性“崇古反今”和“为了书”的思想根源。 但无论如何,赵壹《非草书》的最大贡献是他将书法纳入儒学体系,强化书法的文化品格,“明确树立了儒家文化形象——书法家对儒家文化的依从性是最根本的宗旨”(陈振瀛《书道学》),书法审美从此影响和现在的模式文化
从西周到东汉,没有形成具有主体特征的文化体系对书法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这个时期的文化类型被泛化,书法和文化的结合可以说处于自由的状态。 汉代儒家大统一思想的形成是赵壹《非草书》在正统思想背景下对书法明确提出文化本位要求,即书法必须遵循儒学的理念和价值规范。 同时,这也是汉代以后书法理论所论述的主要文化内容。
二、儒家思想影响了书法家对生命人格的展望
由于儒家思想“礼”的影响,书法艺术的品评“以人论书”和“论其人”。 从儒家角度来看,书法艺术与政治伦理、哲学等不同,不能作为独立的意识形态存在。 个人品格、修行、艺术修养,应受经验、学识、气质、性格等影响。 清代刘熙载《艺概卷五书概况》中说:“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而言之如其人”。 也就是这个。 同样,书写时的情绪、环境、笔致的好坏也会影响书法的创作。 “礼”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之一,“礼”对书法创作、鉴赏的影响首先是书法家值得称赞的道德品质,即古代书法论着强调的“书法家贵装”。 古代人在教读书写字的同时,首先强调了符合“礼”的德行品格,即君子的心和忠诚之行。 清代书法理论家朱和羲《临池心解》对“装料”的重要性作了比较全面、清晰的阐述。 他说孔子“入则孝、出则水、谨信、爱大众、亲仁。 在行动有馀力的话,学文凭这一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来学不到技术上的耳朵,但是装配件是第一个局面”的观点。 古人认为“心的正则笔正”“作字前成为人,人的奇字自古以来”,但古人在学习书法时也明白了很重视“装饰品”。
孔子对个人人格的尊重影响着后世学者对独立人格的追求,古人把字看作是有生命的人,有书骨、肌肉、血的说法。 苏轼在此基础上提出“书缺少神气、气、骨、血、肉、五者,不成书”的观点,“古人论书者,论其终身”。 不是别人,但工作不贵。 长相丑陋,君子小人的态度是不可掩饰的话有口才,君子小人的气息是不可欺侮的书有工拙,但君子小人的心却不可乱。 写字的方法,浅见寡闻者,终归行不通。 」苏轼的论述,明显对应书法和人品修养,加上“韵”“馀味”的强调和对“俗”的反驳,并非立足于人品和修养。 这也符合北宋当时“尚意”书法美学思想的核心。
中国书法艺术把儒家提倡的人伦修养看作是自己业绩艺术的阶段,儒家重视德性和才能,特别重视德性要求,道德是才能的根本,重视人品内在素质和外在表现的统一。 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书法创作也要讲究诚信。 写作规范是诚信的具体表现。 如果不遵从某人决定的字体构造,别人就难以识别,不被认可。 书法作品的落款、图章不仅是为了章法布局、美观、宣传个性、色彩对比,更体现了作者的责任感和诚实。
“然书之作,帝王经纶、圣贤的学术,关于玄文内典、百氏、九流、诗歌的劝罚,碑文之戒为什么不是斯字,而是纪辞呢? 故事书是工作,与世共存,也有翼卫教经者。 丈夫一投箭,犹太观德的名字,作为圣说明,本来进入列仙之品,宰我称仲尼贤为尧、舜。 馀则兼逸少与锹、张,大统斯垂,万世困难”。
晚明的项穆认为书法是“道”的体现,书法的最终指向是培养圣人,他还说
“情况学术经论,都是从心开始,其心不正确,行动知邪。 宣圣作《春秋》,子舆距杨墨,恐道日衰,其言不定。 柳公权说“心的正则笔正”。 馀则说“人的正则书正”。 取舍诸篇,商韩时刻,心是同论,实际上和孔孟的想法一样。 六经非心学?传经不是六书吗?书法正确,人心也正确。 正人之心也是闲圣道。 子舆距杨,墨在古,予苏,米在今,垂之千秋,知识者复活,必知正书功绩,不愧为圣徒弟子”
在项穆,人是正的,正书是正的。 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人们把书法艺术活动全部纳入自我身心修养的轨道,书法学习成为通往轨道的唯一途径。 儒家思想的“伦理观”形成了中国书法的伦理性质,也是中国书法尊重人品、尊重士气、尊重健康等品格的推进和鞭策。
三、儒家思想对中国书法艺术的审美影响
中国书法以儒家思想道、解放精神的哲学为基础,形成了不同历史时代特有的审美价值取向。 例如晋人“尚韵”、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态”、清人“尚质”等。 但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和”审美标准始终处于书法鉴赏和书法品评的主导地位,“中和”是万物运行和发展的规律,表现儒家政治思想、审美思想和人文精神,是形成中国人普遍思维和审美方式的根源之一,这也是书法中结构均衡、公平、要求“不过激”的审美标准。
中国古代文化中的“中和”观念,指人自身的内情与理的和谐,也指人与对象之间的和谐,“中和”是美美学观是儒家美学的核心,也是书法美学的最高理想与指导原则。 书法强调作品整体的内容与情、法与意、形与神的和谐线条强有力、有弹性、书法笔画、结字、章法等形式要素有变化但不杂乱的书写过程中的书写提示、轻与重、缓与急、起止、行与留、藏与露、反与顺、伸与屈、疾病与涉体的主次、疏与密、 借与让,阿与正,危险与夷,离合,顾与希望,向与背,松与紧,虚与实,动与静等墨水的浓度与薄,上升与缩小,枯与润,干与湿,沉与浮沉章法的虚与实,黑与白,疏与密,主与次,连与断等,不是书法艺术中“中和”思想的体现。 受儒家思想的影响,适度的原则成为书法家遵循的美学规范,形成了以“中和”为美的书法学观,“中和”之美也成为书法特有的审美理想。
同时也要注意儒家思想不规则,很少从艺术的角度来考虑艺术家的个性和艺术创造的问题。 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书法注重中规的中规,崇尚自由、自由、热情、自由、宣传个性等是一种奇特的潮流。 因此,儒家思想的束缚使书法艺术的个性受到时代精神的制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作者的感情表达,扼杀了作者的创作欲望。
(来自艺术品)